1. 供方所提供的所列设备由提供保修保养服务,免费上门保修服务,保修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(如: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因素等)而出现的质量问题,由供(甲)方提供免费保修服务,并提供例行保养服务。 2. 维修标准:供方应确保需方系统设备日常运行,(或恢复)其正常功能,能够按照需方要求正常运行、使用,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。 3. 故障修复:在维保期内,空调、UPS、配电柜等设备均采用模块更换的维修方式,维修更换的模块均为原厂服务备件库中的模块备件。 空调、UPS、机房配电柜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在10分钟内对客户所出现的维修要求做出响应,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,对关键部件(指压缩机、主板、风机、电柜空开等)须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依现场情况采取应急**服务。其他非关键设备故障须在30分钟内对客户所出现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,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,解决故障不得**过24小时. 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为准(指非关键部件)。 4. 响应时间:供方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或服务要求后,10分钟内响应。对于特殊紧急情况,可以随时响应,较快1小时到达现场,较慢不得**2小时到达现场。 5. 巡检服务:每月进行电话巡检服务,每3个月定期保养服务。 6. 供方需提供服务支持中心电话:15989309591李工。